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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电商入围项目公开招募(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0-04-25 查看次数:4788



来源: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文号:平财采字(公开招募)2020-01号

第一部分 公开招募邀请

 

海东市平安区财政局委托,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将对全区采购网上商城(以下简称网上商城)供应电商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募,本项目分类不分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全区预算单位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项目将通过网上商城进行采购。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2019-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执行,本次征集的供应商将入驻网上商城,按照网上商城管理规则实施网上交易。

二、本次公开招募的供应商共分为14类:

1类:办公用品(包括簿本册、财务行政用品、刀剪/粘胶/测绘、计算器具、书写/绘画用具、修正涂液用具、印刷制品、装订用品、收纳/陈列用品及其他办公用品等)

2类:办公设备(包括传真/通信、磁盘刻录及存储设备、打印/复印、点/验钞/收款机、多功能一体机及配件、门禁考勤设备、扫描/投影、碎纸机及配件、办公设备耗材、办公用纸、会议/教室/展示、条码扫描/采集器材、其他办公设备及配件等)

3类:家具用具(包括桌椅类、保险箱/柜类、屏风隔断、沙发、校园家具、床类及配件、户外/庭院家具、几类家具、架类家具、椅/凳/塌、其他办公家具等)

4类:日用百货(包括厨房/餐饮用品、芳香/驱虫用品、家纺用品、居家日用、清洁日化、生活用纸等)

5类:生活电器(包括大家电类和小家电类)

6类:数码设备(包括存储设备及配件、摄影摄像及配件、音视频设备及配件、输入输出设备及其他数码设备等)

7类:计算机设备(包括电脑配件、电脑整机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信息安全设备、机房辅助设备、计算机软件及终端设备等)

8类:体育用品(包括篮球及配套、排球及配套、跑步机/大型健身器械、乒乓球及配套、踏步机/中小型健身器材、田径运动器材、网球及配套、羽毛球及配套、足球及配套、毽子/空竹/民间运动及其他体育用品等)

9类:劳动保护用品(高空安防用品、身体防护、手部防护、头部防护、消防工具、足部防护和其他防护用品等)

10类:灯具商品(包括材质灯具、紧急照明及指示灯、室内照明灯具、LED灯、便携式灯具、灯具配件、灯箱、感应灯、室外照明灯具及特用灯具等)

11类:教学科研(包括高教、普教、特教、学前、职教、科学仪器与试剂等)

12类:五金工具(包括锤/锉/剪/锯、刀具/夹具、电动工具、电工附件、电工工具、衡器量具、机械五金件、螺丝刀、钳子、手动工具、锁具及五金配件等)

13类:机电设备(包括商业机电等)

14类:食品饮料(包括茶饮冲调、粮食及粮食制品、乳及乳制品、食用油、调味品、休闲零食、保健食品、肉及肉制品、生鲜果蔬等)

入围供应商数量不限制,每家供应商入围商品类别不得超过五类(含),自营平台供应商没有类别数量限制。各包的具体商品明细详见附件“商品类目明细表”。

三、入围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7、承诺所提供的商品为同期市场主流商品,且不高于市场平均价及在非政府采购渠道的价格。属于强制采购范围内的货物,必须是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优先提供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

8、拥有独立的向社会公开进行交易且有成交记录的网上交易自营平台的供应商,需具有完善的商品交易结算信息系统及ERP进销存控制系统(至少应包括仓储收发及后台管理系统等),并承诺能与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网上系统平台实现实时顺畅对接(政采云平台开放接口);无自营平台的中小微型供应商,承诺可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商品上传、收发货管理等操作,并对商品售价、属性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9、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入围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评审时间前20天内)

10、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和物流配送能力,能提供快速的供货和优质服务。本项目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范围为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区外供应商如入围本项目,必须按要求向平安区范围预算单位供货及提供售后服务,未按要求供货及提供售后服务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1、非平安区内的供应商报名参与本次入围的,须承诺在通过入围资格审核后一个月内,在西宁市或海东市(包含各县、区)内设立分支机构或具有面向“政采云”客户服务的授权售后服务机构(签订协议前须提供在西宁市或海东市(包含各县、区)内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授权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其入围资格。

1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4、已入围青海省本级(第三批)或海东市本级(第二批)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且承诺可供货的供应商,无需重复参加平安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的入围,只需签订《平安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电商入围项目协议书》,可入驻平安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协议书自行下载,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承诺书、已入围类别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签订时间: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1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1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该项目。

16、平安区参加招募的个体工商户需具备的条件详情: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银行备案证明文件);

2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提供至少1-2名工作人员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提供单位近三个月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2019年度工商营业执照年审截图(本截图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查询);

5提供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需包含所投包号相关产品;

四、参与该项目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0424日至202051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二)招募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0元;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本项目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获取招募文件。

地点: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海东市平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张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0972-8612244

(四)投标承诺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05191030分前将承诺文件密封送交到海东市平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承诺文件处理)。

(五)保证金:本次招募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海东市平安区财政局

2.集中采购机构: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海东市平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监督部门: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0972-8613242

五、评审及入围原则:

(一)本次评审时间:20205191030分。

(二)评审委员会

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依法组建由5人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对供应商承诺报名文件进行审查、质询和比较等。

(三)入围原则

采用评审专家审核后推荐,具体如下:

1.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入围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资格条件;

2.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承诺文件进行审核,并对供应商的基本规模、商品物资供应情况、信息化管理情况、售后服务保障、物流配送保障等相关内容进行综合评估;

3.经评审专家审核后推荐,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协议;

4.本次征集不设入围比例,原则上,符合入围资格条件的有效响应供应商即可入围。

第二部分 项目及服务要求

 

一、该项目遵循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商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商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二、商品要求:

(一)供应商如有网上交易自有平台,须保证在网上商城提供的商品是自有电子商务平台自营商品。无自营平台的中小微型供应商可直接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商品上传、收发货管理等操作,并对商品售价、属性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网上商城提供的商品须满足国家的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合法销售、原厂原装、全新正品,符合国家三包政策,并执行节能、环保等有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不得向采购单位提供超过青海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的商品。

(四)网上商城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同期面向其他消费群体、在市场公开销售、有销售记录,且在自有电子商务平台销量排前的产品,不得提供“特供”、“专供”商品。

三、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要求在本地有本地化服务能力和物流配送能力,对全区预算单位需求具有快速反应、供货和售后服务能力。非平安区范围内的供应商报名参与本项目的,须承诺入围后一个月内,在西宁市或海东市(各县、区)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或具有面向级预算单位服务的授权售后服务机构(与采购单位签订入围协议前须向采购单位提供在西宁市或海东市(各县、区)范围内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授权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的个体工商户需提供本地工商营业许可证。

(二)交货期限:从用户订单生成之日起不超过5个工作日内送达。

(三)交货地点:收货人指定地点。

(四)售后服务

1、入围供应商须承诺针对本项目有专门的团队负责,设置专人及服务电话。

2、入围供应商须具有完善的物流管理体系和售后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及时响应、及时送货、上门安装、调试、保修、退换货)。如商品送货、安装、调试中涉及另行购置配件或支付服务费用,必须在网上商城中公开收费标准,未公开收费标准的,不得要求采购单位支付。

3、当出现商品或售后服务投诉纠纷时,入围供应商须在服务承诺及协议约定范围内妥善解决。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商品厂商推诿质量、服务责任时,入围供应商须承担终极责任并提供质量和服务保障。

(五)结算管理

1、入围供应商在网上商城成交后须出具正规发票。 

2、入围供应商应接受采购单位以银行转账、支票、刷卡结算等其中任何一种方式付款,并接受货到付款方式。 

(六)商品管理

1.网上商城的所有商品做到与入围供应商自有电子商务平台及时同步更新。

2.所有商品价格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承诺的折扣系数执行,供应商应定期进行自行核查,采购监管部门将不定期进行核查。

(七)网站对接要求

入围供应商的自有电子商务平台须与构建网上商城的系统(“政采云”平台)进行对接,按照运营方所提供的系统对接接口自行对接,对接中产生的费用由入围供应商自行承担。

对接时间要求:签订协议后30天内完成。

(八)账期要求

1.账期是指从商品交货到付款日的时间(若商品需要安装调试的,则从安装调试完毕后开始计算)。

2.入围供应商对所有采购单位均能提供不少于15天的账期服务。

(九)其他要求

如因政策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调整等情况,导致商品、交易项目、交易规则发生变化的,采购人将就变化及时通知入围供应商,并给予入围供应商合理的时间进行调整,入围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

四、违约责任:

(一)采购监管部门将委托运营方根据采购单位和其他供应商的投诉情况,通过网上商城商品价格比对系统、主流电子商务平台及市场抽查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在全省范围内被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监管部门将做出部分商品冻结、下架直至全网下架的处理,并在下一批次公开招标活动中予以限制:

1.入围期间累计发生3次及以上,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限响应或确认采购单位发起的网上商城采购订单、合同的;

2.入围期间累计发生3次及以上无故不执行采购订单(合同)或没有按承诺提供商品及售后服务的;

3.入围期间累计发生5次及以上采购单位评价“满意度指数”低于60%的。

(二)入围供应商有下列违约情况,应当采取补救措施,若拒不采取补救措施或采取的补救措施未能达到相应效果的,采购监管部门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协议:

1.提供的商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承诺标准;

2.没有按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

3.没有按承诺(或公开展示)的价格签订合同并供货;

4.没有按订单确认的品牌、规格、型号或内容提供商品;

5.无正当理由未在入围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网站对接的。

6.违反公开公开招募文件、协议和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中的承诺和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入围供应商有下列违约情况,采购监管部门将取消其入围资格,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1.提供走私及假冒伪劣商品,或擅自更换配件,降低配置,以次充好的; 

2.向运营方、采购单位、集采机构、采购监管部门有关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与其他供应商、运营方、采购单位、集采机构、采购监管部门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

4.利用网上商城系统漏洞或者其他黑客手段侵入系统的;

5.拒不执行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或者拒不纠正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约行为的;

6.采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四)采购单位及其人员,不得向入围供应商提出超越协议范围的其他要求,如有违反,入围供应商应及时报采购监管部门查处。

(五)如果入围供应商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有不正当争行为,采购监管部门有权解除协议,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采购单位有权直接向入围供应商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的,可以向青海省仲裁委员会提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协议签约地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六、知识产权:

采购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入围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入围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七、协议有效期:

即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15月31日,财政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附件:供应商承诺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规范

一、供应商提交承诺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承诺文件被误读或评审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声明书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评审委员会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作出自己的判断。

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在一定期限内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

6.供应商全部文件应按规定份数提交。

二、承诺文件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

1.供应商在编制承诺文件时请按照以下格式进行并装订成册。

2.承诺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注意资审文件和符合性文件之分)

3.供应商提交的承诺文件须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承诺响应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左侧胶装,封面标明“类別”,要求所投类共一包。统一装进信封袋或档案袋等密封,密封条标明“**年*月*日**时**分启封”,其他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受。

4.供应商报名文件一旦递交后均不退回。

 

 

第三部分 评审程序及方法

 

一、评审程序及方法:

1、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时,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入围资格:

(1)不符合公开招募文件第一部分公开招募邀请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

(2)未按响应文件的组成附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3)资格性审查部分没有按公开招募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4)擅自修改公开招募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的。

(5)服务期限不能满足公开招募文件要求的;

(5)报价>95%的。

(6)提供的资料明显不合理,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

(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评审委员会认为应取消入围资格的其他情况;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取消其入围资格。

二、答疑的方式和情形:

1、答疑的方式: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确定答疑时间,答疑或澄清采用电话或在现场进行,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项目评审时须在场了解开标信息,掌握答疑时间,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对评审委员会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无法进行电话或现场答疑者,视同放弃答疑。

2、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答疑期间,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况的,澄清、说明的内容将不予接受,评审委员会将按照公开招募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响应文件资料做出评审意见:

(1)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

(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澄清、说明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

(4)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的内容;

(5)评审委员会认为应不予接受的其他情况。

三、推荐并确定入围供应商:

1、该项目公开招募入围的供应商以通过资格性合格的供应商为准。拥有自营平台的供应商,入围的包数不限制;无自营平台的中小微供应商,最多只能入围5。若超过5,则由评审委员会按照入围要求综合考虑,推荐最优的5入围。

2、集中采购机构自入围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公告入围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编制要求

一、响应文件构成:

1、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该项目和入围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

资格审查部分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供应商承诺函

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符合性审查部分

9)报价一览表

10)价格承诺书

11)服务方案

12)服务能力证明材料

13)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14)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6)供应商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响应文件按以下要求分两部分编制,合装订为一册。分别为:

资格性审查部分,包括响应文件构成(1)至(8)的内容;

符合性审查部分,包括响应文件构成(9)至(16)的内容。

三、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此项目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2、除公开招募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

四、报价及币种:

1、供应商须按“报价一览表”格式填写报价,各包不得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报价是指供应商在“天猫、京东、苏宁、自营平台、生产厂家官网销售平台或可比商品价格”的基础上填报该项目网上商城商品的综合折扣率(网上商城商品综合折扣率须≤98%)。每个包的商品类别均为同一折扣率。

2、供应商需承诺其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商品价格与向其他地区供货商品的价格一致,不得有地区差异,运费标准不能高于市场价格的98%

4、供应商应根据公开招募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5、报价为闭口价,即入围后在协议有效期内价格不变。

6、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五、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的组成

(一)资格审查部分

1、响应函…………………………………………………………(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

4、供应商承诺函…………………………………………………(附件4

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附件5

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附件6

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附件7

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附件8

(二)符合性审查部分

9、报价一览表……………………………………………………(附件9

10、价格承诺书…………………………………………………(附件10

11、服务方案……………………………………………………(附件11)

12、服务能力证明材料…………………………………………(附件12)

13、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附件13

14、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附件14

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5

16、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附件16


(响应文件封面)

 

 

 

   

(资格审查部分)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报类别**-**类

 

 

 

    供应商名称

    

附件1:响  

响应函

致: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我们收到      号公开招募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阅公开招募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

2、参与该项目公开招募活动的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60天内有效。如果在规定的评审时间后,我方在参与该项目公开招募活动的有效期内撤回报名或入围后不签约的,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评审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审办法。

4、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 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性别:      年龄:       民族:     

地址:                 

身份证号码:                 

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供应商:       (公章)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供应商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特授权 (委托代理人姓名)    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参与该项目的一切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期限:自            日起至            日止。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务:                               职务:            

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供应商:       (公章)

 

                    

 

 

附件4:供应商承诺函

供应商承诺函

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关于贵方2020         号公开招募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提供该项目要求的所有服务,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公开招募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若入围,我方将按照公开招募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协议,并且严格履行义务,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补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我方保证甲方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若有违犯,愿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

  4、在整个评审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公开招募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

5、若入围,本承诺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附件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致: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

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组织的公开招募活动时,严格按照公开招募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

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

四、依法参加公开招募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

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公开招募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公开招募活动。

六、认真履行入围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协议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及服务。

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

本承诺是该项目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附件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

1、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

2、根据该项目内容,提供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证书、许可证等。


附件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2、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附件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可自定);并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评审时间前20天内(截图中须显示“报告查看时间”)。

 

 

 

 

 

 

 

 

 

 

 

 

 

 

 

 

 

 

(响应文件封面)

 

 

 

 

   

(符合性审查部分)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报类别**-**类

 

 

 

  供应商名称

    

 

附件9: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按你方响应入围文件的要求,我方承诺按照如下报价一览表的价格完成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电商入围项目(编号:            )的实施。

网上超市商品

最低优惠率(%


备注:优惠率=(天猫、京东(自营)、苏宁(自营)、国美(自营)、自营平台、生产厂家官网销售平台或可比商品价格-“政采云”平台网上超市价格)/ 天猫、京东(自营)、苏宁(自营)、国美(自营)、自营平台、生产厂家官网销售平台或可比商品价格*100%

供货地点:

£平安城区  £各乡镇及乡镇学校 

供货类别:

£第一类:办公用品      £第二类:办公设备      £第三类:家具用具

£第四类:日用百货      £第五类:生活电器      £第六类:数码设备

£第七类:计算机设备    £第八类:体育用品      £第九类: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类:灯具商品      £第十一类:教学科研    £第十二类:五金工具

£第十三类:机电设备    £第十四类:食品饮料

根据供货能力及招募文件要求自行选择拟供货点在前面£R(可多选或全选),承诺的类别商品前面£R每家供应商承诺入围商品类别不得超过五类(含),自营平台供应商没有类别数量限制

注:1.请对所有承诺入围商品类别统一报一个优惠率即可。最低优惠率数值为不小于2%的整数,如不能填“2.5%”,应填“3%”或“2%”。

2.一旦入围,上述报价及优惠率将作为硬性限制商品上架指标,网上超市商品优惠率必须大于或等于此优惠率。

3.请完整、正确、清晰地填写表中内容,未按规定填报表中内容的,将不予推荐。

4.由于自营平台供应商的要求较高,如果不能完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请不要申请为自营平台供应商,以免资格不符失去入围的机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19年     

 

 

 

 

 

 

 

 

 

 

 

 

 

 

 

 

 

 

附件10:商品及物流价格承诺书/服务价格承诺书

商品及物流价格承诺书

 

1、商品价格承诺书:供应商需承诺其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商品价格与向其他地区供货商品的价格一致,不得有地区差异。(格式自定)

2、物流(其他)价格承诺书:供应商需承诺运费(其他)标准不高于市场价格的98%。(格式自定)

 

 

 

 

 

 

 

 

 

 

 

 

 

 

 

附件11: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

 

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按公开招募文件要求提供项目实施方案、服务方案等内容。

 

 

 

 

 

 

 

 

 

 

 

 

 

 

 

 

 

 

 

 

 

 

 

 

 

 

 

 

 

 

 

 

 

 

 

 

 

 

附件12:服务能力证明材料

服务能力证明材料

 

1、服务网点能力:提供供应商自有服务网点的房屋产权证或与房屋所有权者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扫描或复印件),租赁房屋的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者的房屋产权证(扫描或复印件);没有服务网点的供应商,提供入围后一个月内,在西宁市或海东市(包含个县、区)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或具有面向级预算单位服务的授权售后服务机构的承诺函(格式自定)。

2、仓储能力:提供供应商自有仓储库房的房屋产权证或与房屋所有权者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扫描或复印件),租赁房屋的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者的房屋产权证(扫描或复印件);没有没有独立仓储库房或合作性仓储库房的供应商,提供入围后一个月内,在西宁市或海东市(包含各县、区)范围内设立仓储库房的承诺函(格式自定)。

3、配送能力:有自有物流体系的供应商需提供物流体系的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物流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情况,配送车辆情况、配送人员情况、覆盖范围等;为第三方物流体系的供应商需提供与第三方物流体系签订的合同(扫描或复印件),同时提供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物流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情况,配送车辆情况、配送人员情况、覆盖范围等。没有自有物流体系或合作性物流体系的供应商,提供入围后一个月内,在西宁市或海东市(包含各县、区)范围内设立物流体系的承诺函(格式自定)。

4、售后服务计划。

 

 

 

 

 

 

 

 

 

 

 

 

 

附件13: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提供已入围县、区级及以上类似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网上商城、网上超市等)的类似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级以下的不列入业绩范围)

 

 

 

 

 

 

 

 

 

 

 

 

 

 

 

 

 

 

 

 

附件14: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致: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单位满足以下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单位行业属         行业;从业人员为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此函需声明参与本项目的货物(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相关资料;   

 2、此函须由产品的制造(生产)企业提供并声明,且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附制造(生产)企业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

3、此函若出现多家制造(生产)企业的货物(产品)时,可按制造(生产)企业分别声明,一家制造(生产)企业填写一张。

4、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

 

 

 

 

                      制造(生产)企业名称:       (公章)

                 制造(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附件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致: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公司在职职工人数为       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      人。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公司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公司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

 

 

 

 

 

 

 

 

 

                         企业名称:       (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附件16: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格式自定)

 


第五部分 协议书范本

 

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电商入围项目协议书

                                          编号:

采购人(甲方):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供应商(乙方):

根据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电商入围项目(编号: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电商入围(项目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有效期为生效之日起至20215月31日止,甲方将视“网上超市”执行情况酌情延长协议的执行。乙方应根据其承诺,及时向采购单位提供高质量商品及服务,不得提出本协议书内容之外的任何附加条件。

第二条 乙方应为“政采云”平台注册供应商(登录https://www.zcy.gov.cn/进行注册),并按注册流程将书面资料提交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复核备案。

第三条 服务范围

平安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四条 订单手续

4.1采购单位就订购商品品名、规格要求、数量、送货地址等内容向乙方发送订单。

4.2乙方对接收的订单,应根据采购单位的要求,及时备货、送货,按承诺的内容进行售后服务。

第五条 商品费用

5.1 网上超市商品最低优惠率          %。乙方应按照不低于承诺的优惠率计算商品价格。

5.2 商品价格应包括:商品购置费、运输费、安装调试和验收费等其他一切费用。

5.3 以上费用均含税金。

第六条 基本要求

6.1包装要求

6.1.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此类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

6.1.2按规定张贴标签或标识。

6.1.3允许乙方依据自有服务模式组合包装配送,按不同产品国家标准执行。

6.2 辅助要求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每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商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质保证书等。此类文件应包装好随货发运。按不同产品国家标准执行。

6.3 退换要求

乙方承诺所售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可以退货,15日内可以换货。

第七条 费用结算

7.1采购单位应采用按次与乙方结算(经双方协商也可采用按月结算方式)。结算时乙方应向采购单位提供下列单据:

7.1.1正式的项目填写全面、清楚的发票;

7.1.2每次系统递交的合同或结算单(结算单应标明商品品名和商品数量)。

7.2采购单位应对有关单据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须以转账、支票或公务卡方式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一律不得采用现金结算。

7.3 采购资金涉及国库集中支付的按照财政国库支付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质量保证

8.1 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且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协议第十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8.3按不同产品国家标准执行。

8.4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九条 补救措施和索赔

9.1 采购单位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9.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商品负有责任而采购单位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采购单位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万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单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单位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但其费用及是否在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按约定进行。

9.3如果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条 履约延误

10.1 乙方应按照采购合同(或订单)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10.2 在履行采购合同(或订单)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10.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采购单位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0.4 如采购单位需求错误或者无故不签收(不验收),需甲方介入协调。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11.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1.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经甲方协调无效后,采购单位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的,可以我区仲裁委员会提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协议签约地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3.1 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送礼品、给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竟争行为。

13.2 乙方应对向其购货的采购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各采购单位的采购情况,并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各类报表。

13.3 甲方将会同采购监管部门不定期地对商品质量及履约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 违约处理

14.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在报请采购监管部门同意后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

(1)乙方提供的商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公开承诺的标准;

(2)乙方没有按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

(3)乙方没有按承诺(或公开展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

(4)乙方没有按订单确认的品牌、规格、型号提供商品;

(5)违反本协议和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中的承诺和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在提出终止协议的同时,取消乙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同时,报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14.2 在售后服务、质量方面,乙方被投诉成立的,甲方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予以处罚。

14.3 采购单位及其人员,不得向乙方提出超越供货范围的其他要求,如有违反,乙方应及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

14.4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的规定,终止了部分协议的,乙方应继续执行协议中未终止的部分。

14.5 如果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协议的生效

15.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5.2协议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书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书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所有本次采购(项目编号:       )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5.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乙方、采购监管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托人(签字):                  或受委托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日期:            

 

(协议书以最终签订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