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财政局 关于“政采云”网上超市(第一批)供应商续签协议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4-07 查看次数:5477 |
为加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规范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当事人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节约采购成本,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政采云”网上超市(第一批)供应商续签协议相关事宜,做如下通知: 续签协议的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内容提供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并在规定时限内到海南州政府采购中心签订续签协议。 一、提供资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请供应商将所提供的纸质版资料装订成册并携带公章按期完成续签协议工作。 二、时限要求 供应商请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续签协议,逾期不办理续签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协议,我中心将根据《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办法(暂行)》第十一条相关规定剔除入围供应商名单。 协议签订时间:2021年4月7日至4月2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三、协议签订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州政府采购中心(海南州共和县城北新区政和路青海银行东侧海南州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4楼)。 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974-755333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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