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省本级关于全面运行电子交易系统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11-23 查看次数:5040 |
省级各部门、各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贯彻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我厅原定于2021年11月1日起在省本级全面推进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因疫情影响,现推迟为2021年12月1日起在省本级全面运行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届时将关闭线下项目发布公告、抽取专家等功能。 请各采购主体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在省本级推进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通知》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省级各部门在政府采购实施过程中主动作为,强化内控管理,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内网)未与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外网)对接前,手工在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外网)中录入采购计划信息,并在附件中上传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内网)中打印并盖章的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审批)表;各采购代理机构尽快完成评标场地信息化改造,保障系统顺利运行,及时制定信息系统操作规范和应急预案,保障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工作顺利开展。
2021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