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4-19 查看次数:4003 |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西宁主城区实施静态管理期间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西宁市主城区内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的开标、评审工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集中采购机构、各社会代理机构须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做好解释和宣传工作。 三、因静态管理期间无法开展的质疑、投诉等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暂缓,相关时间另行起算。 四、其他地区政府采购项目依据当地情况及同级财政部门要求进行安排。 特此通知。 |